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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布:上海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
2006-12-09 13:52:12 来源:未知 |
三、 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1、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1月6日。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等六大类。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1月7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07年2月15日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或声讯电话(95001966)查询。
3、笔试成绩合格者,于2007年3月1日至3月6日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招录机关的面试。
四、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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