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年底前,我市要基本完成公务员登记工作,把全市公务员的底数摸清,保障公务员制度“入轨运行”。
会议要求,市直机关公务员登记工作要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县乡机关公务员登记工作要在年底前基本完成。登记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和职数定额,定编定岗到人,不得混编混岗,不得超编和扩大登记范围,不得搞新的离岗退养。要严格程序步骤,实行“阳光”登记,确保该登记的一个不漏,不该登记的一个不登。对于在登记过程中提供假文凭、假学历、假材料的,以及涂改年龄、工龄、党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2006年7月1日到公务员登记审批之日,达到退休年龄、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人员,可按照新的工资政策直接套改工资,不再进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