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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室内设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须知
2005-10-27 11:15:10 来源:未知 |
一、室内装饰设计人员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及飞机、车、船等内部空间进行室内环境设计的专业人员。 二、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室内装饰设计职业划分为三个等级: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职业技能鉴定对象及报考条件: 1、室内装饰设计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经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大专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室内装饰设计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报名、考试相关事项 1、报名及考期安排 批次 报名时间 考核日期 考核层次 第一批 3月29日至4月30日 5月15日、16日 高级、技师 第二批 6月1日至7月2日 7月17日、18日 高级 第三批 8月2日至8月22日 9月4日、5日 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第四批 9月20日至10月8日 10月23日、24日 高级 第五批 10月25日-11月12日 11月27日、28日 高级 2、报考地点:由考生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培训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到深圳市劳动局考试报名中心办理验证、摄像报名手续。(红桂路1045号,电话:25576433)。 3、收费标准:室内装饰设计员:理论鉴定费60元;实操鉴定费250元。室内装饰设计师:理论鉴定费100元;实操鉴定费200元;论文答辩费100元。 4、考核地点:理论考核由市劳动局统一安排,实操技能鉴定在深圳市室内设计职业技能鉴定所(市红荔路四川大厦10楼)进行,实操考核时间由鉴定所具体安排。 五、鉴定考核内容 考核科目 重点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 理论考核 室内装饰设计相关专业理论(含装饰材料及施工工艺知识)、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闭卷 180分钟 实操技能考核 手绘方案设计 平面布置、主立面、剖面、设计说明,手绘透视效果图等 450分钟 计算机辅助设计 按照工程制图规范,运用 AutoCAD 绘制平面图、立面图、大样图、节点图等施工图及竣工图 注:报考室内装饰设计师、高级室内设计师在理论和实操考核合格后,还需参加论文答辩。 六、关于证书 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分为三个等级:室内装饰设计员(相当助理工程师),室内装饰设计师(相当工程师),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相当高级工程师),证书全国通用,是室内装饰设计人员从事相应职业的权威资格凭证。非深户人员获证书者,可享受深圳市招调工免考待遇。 深圳市室内设计职业技能鉴定所地址:市红荔路四川大厦10楼1001室 电话:83673805、83673607,网址: http://osta.truth-one.com
附:考前培训报名地点: 深圳:深圳市红荔路四川大厦10楼1006室 电话:0755-83673294 83673945 南山:南山区南油大道粤海大厦中部9楼958室 电话:26640620 26640991 广州:广州市仓边路26号5楼 电话:(020)83352951 1305918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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