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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届速录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公告
2005-10-26 11:18:10 来源:中国速记网 |
根据国家劳动部针对速录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鉴定通过的速录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要求,将于近期在我省开展速录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本次鉴定工作是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3年8月18日将速录师列为国家职业标准(劳社厅[2003]19号文件)以来,浙江省首次举办“速录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本次鉴定考试是在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鉴定中心的监督下,由杭州金手指速记服务有限公司培训中心负责组织考前培训以及相关考务工作。鉴定级别为速录员。方式为理论和技能上机操作两大部分,理论部分为闭卷答题,技能操作为单人上机一次性的听打。经考试合格,获得相应级别的速录师国家职业标准资格等级证书。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05年11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场:理论知识:8:30-10:00 第二场:技能操作:10:30-11:30
(二)考试地点:浙江杭州拱墅区大关路289弄5号(杭州经济管理培训中心北四楼)
(三)鉴定对象:专业从事速录工作的人员;司法机关书记员;各类速录培训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四)申报条件: ——速录员(速度140字/分,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1. 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3. 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五)报名办法 本次鉴定采取个人、集体两种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 2005年9月10日—10月10日 报名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289弄5号(杭州经济管理培训北四楼)。 咨询电话:0571-88299560
(六)考务要求: 考生须如实填写《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并附上有关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和二寸近照3张。
(七)证书:考试经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可获得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速录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该职业就业上岗的有效证件。
(八)收费标准: 参照市物价局《关于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杭价费[2003]78号)和市物价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杭价费[2003]156号、杭财综[2003]451号)的规定,速录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鉴定考核收费标准为239元。
本次鉴定由杭州金手指速记服务有限公司全程提供设备、场地支持、技术指导以及组织专家组协助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建立鉴定题库。
另外,针对本次速录师职业资格等级鉴定考试的考前强化班,经劳动部门同意将开班,现已开始报名,主要针对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速录理论和技能上机操作两大部分进行考前培训,使考生有准备地迎接考试并取得良好的成绩。
考前培训报名时间:2005年9月10——11月15日
咨询电话:0571-88299560 俞老师
公司网址:http://www.jszsuj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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