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职称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国土局、房管局),市级有关部门组织(人事)处,中央在渝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31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5年6月20日—7月1日。 二、考试专业名称、时间、科目及代码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5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2 10月16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3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4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5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2 10月16日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3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4
三、报考条件 ㈠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㈡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7.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第七条的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四、报名地点 ㈠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9077188、89077166)。 ㈡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培训部,联系电话:67765273)。 ㈢ 重庆市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704室,联系电话:68770085)。 ㈣ 重庆市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分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培训部,联系电话:65410804)。 ㈤ 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㈥ 重庆展望职业学校(地址:石桥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大厦5楼,联系电话:68619697)。 ㈦ 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地址:渝中区人和街74号4楼,联系电话:63654185、63654182)。 ㈧ 南岸区人事局职改办(地址:南坪福天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62986606)。 ㈨ 万州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58221792。 ㈩ 涪陵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2227363。 (十一) 黔江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9222942。 五、报名要求 ㈠ 考生要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手册》,认真填涂《重庆市 资格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填涂信息须准确无误,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和1寸黑白照片1张到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务必保证《报名卡》上照片质量,要求黑白近照,无遗漏。 ㈡ 为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续考考生可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凭往年成绩通知单,带上1张1寸黑白近照到报名点直接填涂《报名卡》报名。续考生必须在《报名卡》上准确填写上年度考试成绩滚动档案号。否则考生保留成绩失效。 ㈢ 考生或被委托人填涂《报名卡》各栏目信息须完整准确,不能漏填、错填。否则,责任自负。 六、考试收费标准 ㈠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报名费每人10元。新考生每人收取滚动考试档案管理费20元(续考人员不收取)。 ㈡ 各报名点务必于7月10日前,报送《报名卡》,同时,将考务费一并交清。 七、教材征订 考试指定辅导教材的征订由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负责组织。联系人:彭进宏、邹琳玲;联系电话:63654182、63654185。 八、考场设置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由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九、其它要求 ㈠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㈡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㈢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需使用2B铅笔和橡皮,由考生自备。 ㈣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5)》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5)》。 ㈤ 考试成绩管理: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中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㈥ 各报名点务必按《关于规范职称(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考[2005]23号)有关要求报送《200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 ㈦ 报送《报名卡》要求: 1.房地产经纪人《报名卡》中,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考生必须在《审核部门意见》栏内填写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或资格证书号以供查验。 2.报送《报名卡》的同时报送姓名有异体字的考生名单,并附身份证复印件2张。 ㈧ 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05年9月26日后。
重庆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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